一、执行学校基本政策(参见教务处网站文件)
(一)申请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许调整专业:①申请学生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兴趣爱好,通过转入专业知识水平测试者;②申请学生因公伤或患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由本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并经校医院复查核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③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和专业发展情况,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二)申请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专业调整:①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②由低录取批次专业转为高录取批次专业者;③招生类别属于艺术及体育类或国家有明确规定者;④在校期间已有一次专业调整者;⑤公共必修课有不合格记录者。
(三)公费师范生不允许转专业。
(四)为保持各专业发展的稳定性,原则上各专业转出及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人数的10%。
二、转出学生
(一)符合学校政策条件,辅导员鉴定政治思想合格。
(二)历史学专业每班不超过5人,旅游管理专业不超过4人。
(三)名额依照第一学期所有考试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拟申请学生填写《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教务处官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于2月28日中午之前将申请表提交学院教学秘书,逾期不候;28日—29日学院组织审核,符合转出规定的,在《山西师范大学专业调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通过审核的拟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出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诊断证明等)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三、转入学生
(一)符合学校政策条件,所在学院班级辅导员鉴定政治思想合格。
(二)学院组织专业教师3位以上组成面试组,对申请学生专业知识进行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拟接收,以下者不接收。
(三)历史学专业5个班人数不超过25人,旅游管理专业不超过4人。
(四)名额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3月1日至3月6日学院审核材料并组织面试,考核结束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