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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5年05月06日 10:22  点击:[]

为不断提高院领导干部的马列主义理论素养、思想道德素质和领导水平,促进干部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学院各项改革和发展事业,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参加学习人员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委委员,视情况扩大到各支部书记和系主任。学习由院党委书记主持。 

二、学习时间、地点

1.时间:每月集中学习一次。 

2.地点:院会议室或出外参观学习。 

三、学习内容、学习形式

1.学习内容:(1)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党和国家重要的会议文件及精神;(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3)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4)好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5)先进典型事迹。 

2.学习形式: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参观等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学习将分门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观看录像片等。 

四、学习原则

坚持“少而精、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结合院各项工作的实际,进行学习、思考、探讨。 

五、学习要求

1.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深入调研,勤于思考,切实做到学习时间内人员到位、思想到位。 

2.参加学习的中心组成员实行签到制度,一般情况不得请假。 

3.院党委书记负责各阶段学习内容的组织、资料的准备,党委秘书负责做好学习记录。 

4.通过学习,要进一步坚定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 

2014年4月18日修订 

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电话:0351-205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