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组织开展赴河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5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中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必须在入职前取得报考学段或高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赴河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和专家评委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招聘按组织供需见面会、双方洽谈、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签约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6年4月18日-4月26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武清人才网(www.wqrc.cn)、武清信息网(http://www.tjwq.gov.cn)首页下方“区政府部门”中的教育局网站及河北师范大学校园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与缴费
1.报名缴费方式: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rc.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8:00至5月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16年4月27日8:00至5月2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考生按规定时间内报名、缴费,过期不再受理。
2.报考须知:
(1)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凡参加武清区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已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报名。
(3)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5月3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资格审查与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于5月7日至9日集中在河北师范大学进行。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天津市专业部门负责。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幼教学科加试绘画内容,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8日,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5月4日9:00至7日16:00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当天下午4:00前,报考人员在笔试考点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点进行公示。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英语、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综合性大学的师范生,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电子琴任选其一),面试满分为100分。基本素质考查与说课、答辩同时进行。
面试按学科分组: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现场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四)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表现等进行考察,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考察材料。
(五)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六)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约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从同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至武清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四、相关待遇
(一)拟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59618267;022-82171015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社保局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