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执行学校基本政策(参见教务部网站文件)
(一)申请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许调整专业:①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或爱好的学生;②因患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学生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经校医院认定。
(二)申请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专业调整:①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②招生录取时以定向就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者;③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者;④高考时选科科目要求不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对选考科目要求的(选考科目要求可在山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查询);⑤正在休学、参军入伍或已进入退学程序者;⑥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有不合格记录者;⑦有考试违纪或受到其他纪律处分者。
(三)学生录取时,若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只能转入使用同类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专业。
(四)为保持各专业发展的稳定性,原则上各专业转出及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人数的10%。
二、转出学生
(一)符合学校政策条件,辅导员鉴定政治思想合格。
(二)历史学专业与旅游管理专业均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10%。
(三)名额依照第一学期所有考试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拟申请学生下载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见教务部官网);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诊断证明等),每个学生申请转专业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于3月4日17:00之前将申请表提交学院教学秘书,逾期不候;3月5日学院组织审核,符合转出规定的,在《山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通过审核的拟转出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出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三、转入学生
(一)符合学校政策条件,所在学院班级辅导员鉴定政治思想合格。
(二)学院组织专业教师3位以上组成面试组,对申请学生专业知识进行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拟接收,以下者不接收。
(三)历史学专业与旅游管理专业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同年级人数的10%。
(四)名额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3月8日至3月11日学院审核材料并组织面试,考核结束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学生《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后交教务部教务科。
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2026年2月27日